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补选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按照未央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关于补选区人大代表的决定,区人大常委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于2018年3月12日至4月12日在张家堡街道有关选区依法补选了杨建强同志为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杨建强同志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杨建强同志的代表选举符合法律规定,代表资格有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主办单位:西安市未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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