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区贯彻实施新《预算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09-22 09:48 来源: 未央人大

——2017年9月21日在未央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区人大财经委主任  桑俊洋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未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委托,现将未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我区贯彻实施新《预算法》情况报告如下: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于2015年元月1日起施行,为推进《预算法》在全区有效地贯彻实施,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工作要点》的安排,对我区贯彻实施新《预算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新《预算法》在我区的贯彻落实情况有了较为全面的掌握和了解,现场就预算编制不科学、科目编制不细化、收支管理不规范等7个具体问题进行了反馈。

一、执法检查和法律实施的基本情况

这次《预算法》执法检查,是新的《预算法》颁布实施后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第一次执法检查。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将新的《预算法》执法检查列为2017年监督工作重点,专门修定了《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的工作流程规定》,主任会议研究制定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并举办了《预算法》专题讲座,开展了专题调研。7月12日至13日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到区财政局、区城市管理局、大明宫街道办事处3个单位,依法进行了全面检查。

检查组认为,我区贯彻实施《预算法》的情况总体是好的,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依法明确预算编制原则。深入学习宣传新《预算法》,结合财政运行实际状况,科学合理编制年度财政预算。一是坚持积极稳妥原则。依法组织财政收入,使其与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既保持适当的增速,又注重税收占比质量。二是坚持统筹兼顾原则。不断细化预算编制,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各项刚性支出和民生项目的需要。三是坚持收支平衡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既体现发展需要,又兼顾实际财力,努力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二)着力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强化各部门作为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的责任意识,规范预算编制模式,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一是规范部门预算编制方法。将部门支出划分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科目和项目执行,明确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二是优化部门预算编制规程。实行“二上二下”的预算编制规程,区财政部门加强与各预算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促使预算编制更加合理规范。

(三)有序推进预算制度改革。一是改革预算考核体系。优化区街财政管理体制,完善街道财政收入考核办法,依法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税收征管秩序等各项工作。二是稳步推进信息公开。积极推进预算信息公开,今年除涉密部门外,区本级部门预算单位全部推行预算信息公开。三是纵深推进改革创新。区财政部门已出台财税管理创新实施方案,如:《未央区国地税合作大厅实施方案》、《未央区增设契税征收点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四张清单一张网”的要求,正在拟定我区财政专项资金清单,将进一步加快专项资金、政府采购等,健全与国家政策、地方财力及部门履行职能相结合的预算管理机制,从而促进《预算法》在我区更好的贯彻落实。

二、贯彻实施《预算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新《预算法》从2015年元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来,才只有两年多时间,因此我区在贯彻实施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是初步的。从检查情况看,还存在以下问题,主要是:

(一)学习宣传不够深入。一些部门对新《预算法》的学习培训范围还仅限于财务人员,部门领导和业务处室人员还未全面深入学习,一些熟悉项目的业务处室没有参与预算编制,部门预算编制与部门工作计划对接还不够紧密。少数人员预算管理法治意识不强。

(二)部门预算不够细化。部分单位项目资金在预算编制时内容不够细化、重点不突出,资金效益不明显,个别项目具体使用单位以及所需资金未能在预算编制中体现,财政部门的监督未能起到应有的约束作用。此外,各单位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对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理解难以完全准确,财政部门汇总后导致预算与实际支出情况存在一定差异。

(三)监督考核不够到位。对涉及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和民生事项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有待进一步加强,对单位应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项目、用途、进度拨付使用相关资金,切实做到“无指标无支出”。此外,各部门为了确保自己的资金使用,在年初编制预算时,从自身利益出发过高预估某些项目,造成部门预算调整过大。

(四)债务管理不够规范。近年来,我区城市发展迅速,但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区级财力有限,通过举债,为我区城市发展注入了大量资金,保证了我区各项城改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为我区的长远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我区目前对债务风险管理和防范措施还不到位,2016年期末我区一般及专项债务余额共计39.99亿元,一般债务率、专项债务率、综合债务率均超警戒线。

三、进一步贯彻实施新《预算法》的建议

为了确保新《预算法》在我区的有效实施,不断促进区政府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检查组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学习,大力宣传。全区上下要进一步做好新《预算法》的学习宣传,依法依规来编制执行预算。各级领导以及业务人员要结合实际、充分研究、把握实质,把政府债务管理等相关政策法规弄懂吃透,提前研判经济发展形势,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区人大要适时邀请专家学者,组织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机关干部开展集中讲解财政、税务、审计相关专业知识,帮助代表全面领会新《预算法》的精髓和要求,不断提升预算审查和监督的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监督审查效果,促进我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二)加大税源培植力度。当前,经济发展呈现新常态,要素瓶颈趋紧,企业运行困难,同时受到刚性支出项目增加、税收政策调整规范等因素影响,区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可用财力有限,财政平衡形势严峻。对此,要聚焦聚力项目建设,加快推动转型升级,提升经济发展质效,在严守国家税收政策的基础上,做实经济基础,做大经济总量。通过PPP模式和政府投资基金模式的具体实施,缓解政府财力不足的压力,对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进行的有效改革,推动我区经济跨越发展,稳外源、扩内源、抓改革、促发展,努力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一要提高预算支出保障水平。要在坚持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基础上,通过合理确定支出标准,统筹安排预算财力,大力调整预算支出结构,健全预算执行考核机制,推动政府采购、集中购买公共服务等改革,逐步提高法定支出保障水平。二要加大预算执行审计监督力度。推动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结合,探索发挥社会审计机构的作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新《预算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要积极推进财税法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夯实预算管理的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各部门财务工作的监管,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禁超预算支出,清理盘活沉淀资金,提高存量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财政收支严格按预算执行,规范有序运行。同时,扎实做好部门预算编制执行试点工作,推动深改小组安排的改革任务如期完成。二要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的规定,依法举借债务,分类纳入预算,有效控制债务风险。三要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机制,切实做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同时,加大财政监管和审计监管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四要强化政府采购监管,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制度化水平。

总之,区政府要继续加强新《预算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力度,自觉把《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预算活动的行为准则;要进一步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有机结合;要进一步树立对新《预算法》的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全方位推进新《预算法》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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