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12-07 16:09 来源: 未央人大


—2016年12月6日在西安市未央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未央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程刚利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委托,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的执法检查情况向本次常委会报告,请审议。

    一、执法检查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国发生了让国人普遍关注的“苏丹红鸭蛋”、“三聚氰胺奶粉”、“地沟油”,“瘦肉精”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众多食品安全恶性事件频发的背后,反映出当今社会上见利忘义、短期行为、一夜暴富思想的蔓延。

    2015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新修订颁布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法”。为保障我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推动《食品安全法》在我区的贯彻实施,区人大常委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将《食品安全法》的执法检查列为2016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重点之一。今年9月,经主任会议研究,成立了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伟华任组长、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市、区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着重从①区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情况;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③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情况;④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情况;⑤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⑥依法开展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查处违法生产经营情况;⑦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机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7个方面对区人民政府相关工作进行了检查。

    为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自9月份开展工作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先是邀请了有关专业人员对检查组成员进行了《食品安全法》的知识培训,同时,常委会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调研了辖区多个食品生产经营及责任单位,涉及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市场(生活)消费、源头治理的各个环节。在深入学习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10月14日,执法检查组对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先后现场检查了西安中学(学生食堂)、陕西振彰食品有限公司、西安古都放心早餐工程有限公司,并听取了区食品药监局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汇报。

    通过调研和集中检查,检查组比较全面地掌握了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基本情况,了解清楚了区人民政府在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和好的做法,同时也发现了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较好地达到了执法检查的预期目的。

    二、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基本情况

    从执法检查总的情况看,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以“四个最严”为标准,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以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为突破口,多措并举,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使《食品安全法》在我区范围内得到了有效的贯彻实施。特别是2015年10月1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区人民政府能采取了积极措施,充分发挥各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作用,全力推进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扎实做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确保了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区人民政府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高度重视,安全责任落实有力

    区人民政府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食品安全,作为践行执政为民理念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体系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构建了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工作格局。一是将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确保辖区食品安全作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区人民政府十二五、十三五规划还特别将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列入全区发展规划,将食品安全事故作为一票否决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二是成立了以区长为主任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了《未央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实施方案》、《未央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实施方案》,明确了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区食安办综合协调,区食安委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全区上下共同创建的工作原则;三是及时研判食品安全形势,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监督指导。

    (二)加强宣传,食品安全氛围浓厚

    区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狠抓宣传教育工作,为我区《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一是面向社会广泛宣传,以“3.15”消费者权益日、“科技之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为载体,采取定点、流动,上门方式宣传;以制做宣传展板、印发宣传材料、举办专题讲座广泛宣传;以网络公告、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手机短信强化宣传,向辖区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识假辩劣能力和维权意识。相关工作被中央、省、市各级媒体报道80余篇次。二是教育培训扎实。抓好了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及上岗全过程的法律知识教育,督促企业牢固树立守法经营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切实提高企业的诚信意识和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水平;积极组织执法人员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强化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意识和科学监管水平;三是拓宽社会监督渠道。结合监督工作重点,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30名政风行风监督员,逐步在我区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格局。

    (三)强化监管,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

     区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不断强化依法行政、狠抓日常监管,开展各项专项整治,着力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群众监督“三张网”,基本实现了食品源头、生产加工、流通配送、餐饮消费、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六放心”的目标。一是长效机制日趋完善,充分发挥食安办综合牵头协调作用,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一系列食品安全工作制度,整理编印《未央区食品安全工作手册》,规范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二是监管责任层层落实。一方面,建立起了区、街道、(社区)村三级监管网络,落实了“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制定完善食品安全考核机制,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另一方面,及时与辖区食品企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企业主体责任逐渐落实;三是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扎实开展网格化监管和风险分级管理,采取“以网定格、以格定人、以人定责”模式落实监管工作,基本实现了定人、定点、定责,到位、到点、到人,监管措施和风险管控措施得到有效加强;四是深入实施餐饮“明厨亮灶”工程。促进餐饮企业加强自身硬件建设,提升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自律意识和管理水平。

    (四)严控重点及薄弱区域,大力开展专项整治

    在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区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按照食品行业各环节的监管重点和当前违法行为的新动向、新特点,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并将其常态化,通过改进方式、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有效地净化了我区食品市场秩序,提升了我区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一是针对肉及肉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饮用水、保健食品,校园及其周边,农村食品超市、小饭桌、农家乐和农村家宴、城市治理等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检查;二是将“三小”改造提升列入全区惠民实事之一。坚持小作坊集中生产、小餐饮改造提升,小摊贩规范经营的原则,提升“三小”生产加工环境、规范管理操作流程、夯实了辖区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三是就新闻媒介报导的食品安全问题,坚决做到第一时间得到信息,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到现场,第一时间作出判断,第一时间进行处置,第一时间报送信息。

    近年来,全区10782家涉食涉药企业运行平稳,各项食品安全监管目标任务顺利推进,基本实现了食品安全的“零事故”。截止目前,共依法立案件142起,罚没共计81.37万元,公开审判食品违法犯罪案件5起。检查各类食品经营单位2911家(次),整改258家,取缔41家。

通过执法检查,检查组认为:从全区的整体情况看,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过程中,措施是得力的、成绩是值得肯定的。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执法检查我们看到,《食品安全法》在我区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实施,我区食品生产、流通、销售、采购等各个环节较为规范,但由于食品行业面广量大,矛盾复杂叠加,客观上了给执法工作带来了较大困难。因此,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食品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和效果与国家食品安全监管形势和全区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目前仍局限在食品监管和行业人员层面上,辖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对《食品安全法》还不够了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仍不强。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经营、诚信自律的食品安全意识不强,对法律规定的第一责任人的内容了解不全面。有的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不健全。仍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存在设备差、人员素质不高、流动性大,缺乏自律和诚信意识等问题。

    (二)食品安全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食品安全专业人员不足。全区食品安全专业人员比例过低,监管力量薄弱,难以有效开展工作。二是监管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部分监管人员业务知识、能力有待提高,对相关法律政策不熟悉,业务不熟练。三是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设备配置不全、更新滞后,检验、检测能力不强,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三)食品安全隐患有待进一步解决。一是初级农产品还存在源头污染的问题,粮食、水果、蔬菜农药残留超标不同程度的存在,水产品、畜产品还存在非法喂用违禁药物的现象。二是食品加工小作坊点多面广、隐蔽性强、流动性作业,生产设备落后陈旧,加工场所卫生条件差,从业人员素质低,法律意识淡薄。三是部分饭店管理不规范,卫生环境脏乱,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不合格,生熟食品混杂,餐具消毒率低,没有专门的凉菜间、消毒间。

    四、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加大《食品管理法》宣传力度,以更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履行职责。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区人民政府要从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常抓不懈。一是要强化食品安全的群众观。区人民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继续深入加强对《食品安全法》的学习,进一步领会《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提高认识,强化责任,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始终坚持食品安全工作由人民群众来评判,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检验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标准,要充分反映社情民意,及时发布真实权威信息,维护和提高政府信誉度,让食品安全工作真正经得起人民群众的检验;二是要加大培训力度。要继续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其专业知识水平、职业道德素质和守法经营意识,切实担当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三是要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要加大宣传力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经常、广泛、深入地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鉴别能力,增强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

    (二)加大投入,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一是要加大经费投入。要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经费投入,尤其是检测、检验经费的投入,增添、更新必要设备,提升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能力。二是要加强队伍建设。要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配齐人员,对执法监管人员定期进行岗位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三是要加快信息化建设。要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执法部门信息共享,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能力和水平。

    (三)完善机制,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一是要全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要依法理顺各相关职能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解决分段监管中出现的职能交叉和监管漏洞,真正实现各环节无缝对接、全程监管。要加快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体系建设,定期召开协调会、情况通报会等专题会议,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形成监管合力。二是要加大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力度。在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加强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对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坚决依法从快处罚,起到打击一个,威慑一片的效果,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三是要加快辖区食品企业转型升级。将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与城市建设结合起来,通过政策引导、机制倒逼等措施,促进食品行业转型升级,向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可控度,把食品市场培育好,把食品产业做大做强。四是要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品种安全监管。要继续加大对粮食、水果、蔬菜等残留农药超标,畜牧业、水产品喂养非法药物的整治力度,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依法监管水平。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法律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内部管理考核机制,不断探索和完善长效监管办法,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依法保障经费投入,适度增加执法人员编制,提升执法装备水平,提高监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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