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05-18 09:01 来源: 未央人大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安排,我受李亚军检察长委托,现将2012年以来未央区反贪污贿赂工作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反贪污贿赂工作基本情况
      2012年以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部署,不断加强和改进反贪污贿赂工作,努力促进全区反腐倡廉建设,服务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工作得到上级检察院的充分肯定以及辖区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
      (一)强化执法办案,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2012年至2015年4月,区检察院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87件,经全部初查,立案侦查36件51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793万余元。目前,已审查起诉25件38人,法院一审判决18件27人,均为有罪判决。一是积极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通过修订举报线索管理办法、落实举报人奖励制度、广泛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不断健全举报工作机制,调动人民群众检举犯罪的积极性。所办案件中,群众举报14件,占38.9%;检察机关自行发现8件,占22.2%;纪检监察机关移送11件,占30.6%;犯罪嫌疑人自首和其他来源3 件,占8.3%。二是切实加大办案力度。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不断提升案件侦办能力,与前三年同期(2009 年至2011 年)相比,立案人数上升21.4%。针对贪污贿赂犯罪群体化、系统化、区域化的新趋势,坚持深挖线索,先后查办串案、窝案10余批,占全部立案人数的70%,形成办案的规模效应。三是更加突出办案效果。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大案29件46人、县处级领导干部贪污贿赂犯罪2件2人,大要案比例超过90%。先后办理了快速干道管理中心主任许石磊、沣东新城三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乔日立等在辖区有影响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深入开展追逃追赃工作,成功追逃2名在逃嫌疑人,追回赃款共计352.55万元。
      (二)突出办案重点,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围绕保障未央新型城市化建设,持续查办城改拆迁安置领域工作人员和村组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先后立办17案25人。在汉长安城大遗址保护特区设立派驻检察室,出台《服务保障“申遗”区征地拆迁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受理举报、线索初查、警示教育、矛盾调处工作机制,初查犯罪线索20件,查办村干部受贿案件1件。二是深入查办危害民生民利、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贿赂犯罪,立案侦查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市政管理等民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4件8人。三是积极参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立案侦查项目审批、招标投标、质量监管环节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4件19 人。其中,查处执法人员包庇纵容“小产权”房项目受贿案3案3人,有力促进“小产权”房的治理。就《焦点访谈》报道的昆明湖遗址区域私搭乱建问题,配合市纪委约谈村干部、动员村民主动拆除违章建筑,节约拆迁资金近亿元。四是突出查办国有企业发展和改制领域职务犯罪,建立反贪工作服务国有企业发展“七项工作机制”,立办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6案10人。结合办案开展案例分析14次,在辖区14家国有企业推广预防工作经验,发出检察建议18件,促进企业完善管理、健康运营。1份检察建议书被评为全国十佳预防检察建议书。
      (三)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着力提高反贪污贿赂工作能力。一是大力加强侦查能力建设。积极适应反贪污贿赂工作新形势和新要求,扎实推进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建成规范化办案工作区和侦查指挥中心,配备了必要的侦查装备,为办案提供技术支撑。着力加强侦查信息化建设,成立情报信息中心,基于维基系统成功搭建侦查信息平台,初步完成了案件线索管理、人员和单位资料信息库、侦查谋略案例库及行业知识库、权限管理四大模块建设。办案中,广泛运用侦查技术手段,加强信息研判、分析,切实改进案件初查质量,初步实现反贪办案方式向信息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转变。二是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制定《反贪执法办案规范》,将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保障人权、规范执法的各项要求贯彻到反贪污贿赂工作始终,建立“五位四级”证据工作制度,依法全面客观收集证据,坚决防止和排除非法证据;严格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严格执行办案时限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律师执业权利。建立健全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制度,制定办案安全防范细则,与有关医院建立犯罪嫌疑人就医绿色通道,确保办案安全。三是完善协作配合机制。严格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在查办党员、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严格规范使用办案手段和借用办案人员程序,确保依法办案、分工履职。建立贪污贿赂案件侦、捕、诉工作衔接机制,加强与上级检察院有关部门和本院公诉部门的衔接,不断提高反贪案件办案质量。
      (四)坚持标本兼治,深化贪污贿赂犯罪预防工作。一是加强侦防一体化建设,立足执法办案加强预防。三年多来,共开展职务犯罪案例分析24 件,深入国有企业、安监、电力、国土等领域开展预防调查9次,促进相关行业和单位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努力实现“办理一个案、治理一条线、预防一大片”的良好效果。建立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加强对贪污贿赂犯罪的原因分析和预防对策研究,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二是加强预防网络建设。积极推进在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站,使全区预防工作站达到20家。立足检察职能,加强对预防协会成员单位的业务指导,促进相关单位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经过多年探索,形成检企合作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模式, 2012年9月,在全省大型国有企业推广应用。2013年以来,适应反贪污贿赂工作新形势,率先研发职务犯罪数字化预警防控软件,在我区部分机关和国有企业试运行,提升反贪污贿赂工作的科技化、信息化水平,最高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出批示。三是积极营造反腐倡廉的舆论氛围。围绕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开展反贪污贿赂专题警示教育64场,覆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职工和农村社区“两委”人员1.5万余人次。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办理查询3324件次,有力遏制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环节行受贿犯罪。牵头举办未央区廉政文化成果展,在机关、企业和市民广场巡回展览8场,吸引2万余人次参观。拍摄廉政题材微电影《击鼓说唱俑》,在西安电视台播出,并免费向辖区企业、社区和村组赠送。该部短片被最高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首届预防微电影二等奖。
       (五)强化素质转变作风,提升队伍建设水平。坚持业务工作与队伍建设两手抓,不断增强反贪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办案第一线,组织反贪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牢固树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执法为民意识,不断夯实忠诚、为民、公正、清廉的思想基础。在执法办案中,反贪队伍展示出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精神和过硬作风。二是切实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紧密结合办案需要,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侦查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干警参加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业务培训80余人次,努力打造适应反贪办案需要的侦查尖兵队伍、信息化侦查技术队伍、司法警察队伍。多名干警入选全市检察机关反贪和预防业务人才库。三是深入推进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突出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以整顿“四风”为抓手,着力解决执法理念、执法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多名干警被授予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全市检察机关道德模范标兵等荣誉称号。
      二、反贪污贿赂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当前,我区处在新型城市化建设期、商贸业快速发展期,加之辖区大中型国有企业多,城市拆迁改造安置领域、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发展改制环节的贪污贿赂案件依然多发,窝案、串案、案中案明显增加;犯罪手段更趋隐蔽化、智能化、复杂化,贿赂型犯罪发案率持续上升,涉案数额越来越大;腐败问题与多种社会矛盾交织,日益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反贪污贿赂工作的任务更加艰巨。
      十八大以来,中央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展示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广大人民群众对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期望越来越高。与此同时,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提出了更规范、更严格的要求,正倒逼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方式的深刻转变。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实际困难。一是在认识方面,反贪干警的司法理念有待更新,“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等观念还存在。有的单位和国有企业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重视不够,参与全区数字化预警防控体系建设的积极性不高。二是在队伍建设和司法保障方面,反贪干警发现犯罪、宣传动员群众、办理疑难案件的能力需要提升,办案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区检察院编制不足问题突出,受全院编制的限制,反贪局案多人少的矛盾尤其突出,人均办案量高出我市其他城区检察院60%,并缺乏辅助人员,已严重制约工作的开展;反贪干警需要更多地理解和关怀,职业保障有待加强。三是工作机制还不健全。反贪办案需要治安、房产、金融、通讯、行政执法等信息的有力支撑。目前,我区还没有建立起相关信息的共享和查询机制,办案中获取这些信息的程序繁琐、效率低下,与快节奏的办案方式不相适应。建立信息共享和查询机制,还需要检察机关和区有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四是反贪侦查技术装备有待加强。有些广泛应用的侦查技术装备,区检察院还没有配备,有的要及时更新和升级,需要给予保障。以上问题和困难,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推进解决。
      三、加强和改进反贪污贿赂工作的打算
      区检察院将认真贯彻中省市区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强化法律监督,不断提高反贪污贿赂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继续加大贪污贿赂犯罪查办力度。突出办案重点,围绕服务保障未央“五型城区”建设和维护辖区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大查办农村、社区“两委”干部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依法惩治城中村拆迁改造、安置房建设等环节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犯罪行为。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行为特别是“小官大贪”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办社会保障、扶贫救灾、支农惠农等民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继续依法查办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深化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深入推进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决不让腐败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
      (二)建立健全反贪污贿赂工作机制。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健全职务犯罪案件初查和举报线索监管机制,完善举报线索集中管理、集体评估、处理情况定期通报等工作制度。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和刑事司法办案标准和程序衔接,切实形成查办案件的工作合力。积极推进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建立全区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信息库,积极建立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快速查询机制。
      (三)努力转变侦查方式和办案模式。主动适应检察机关司法改革大趋势,积极遵循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新要求。坚持重心前移,更加重视初查工作,依托信息情报中心,加强信息研判分析,提升初查的精细化。更加重视“两化”成果的应用,强化话单分析、手机定位、数据恢复、心理测试等侦查技术的应用,进一步提升反贪侦查工作的科技含量,以实现信息引导侦查、技术服务办案的作用。
      (四)严格规范办案,强化司法人权保障。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修订《反贪办案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办案流程,切实规范侦查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牢固树立以证据为核心的侦查理念,继续完善和落实“五位四级”证据工作制度,严格执行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办案安全防范等制度,坚决杜绝刑讯逼供、违法取证等行为,努力实现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有机统一。
     (五)扎实推进贪污贿赂犯罪预防工作。大力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加强预防宣传、警示教育、预防调查和咨询、预防建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工作。突出重点,根据腐败案件特点和行业特点构建预防模块,提升预防专业化水平。继续深化“未央—长庆模式”专项课题研究,着力推进数字化预警防控系统的试点和应用。
     (六)自觉接受监督制约,加强反贪队伍建设。始终把反贪污贿赂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紧紧依靠区委、人大的支持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探索法律监督与人大监督工作的衔接机制,依靠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支持推进反贪污贿赂工作。全面加强反贪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扎实推进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升人民群众对反贪污贿赂工作的满意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决心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恪尽职守,锐意进取,不断加强和改进反贪污贿赂工作,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服务保障未央改革发展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大案、要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计标准,大案是指贪污受贿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职务犯罪案件,“要案”是指县处级以上级别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案件。
      2.【“七项工作机制”】是区检察院立足查办职务犯罪服务驻区国企发展的七项工作机制,具体包括意识理念创新机制、规范化办案机制、“零干扰”机制、矛盾化解机制、主动介入机制、案件效果双反馈机制和侦防一体化机制。出台和落实“七项工作机制”的目的,是在办理涉企案件中,更好地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3.【侦查信息化建设】是通过信息化手段,广泛收集和利用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信息和情报,为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服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新时期提升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
      4.【装备现代化建设】是指适应职务犯罪侦查工作需要,加强现代化侦查装备配备,增强运用现代科技装备发现犯罪、侦破案件、取证固证、追逃追赃等能力,为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5.【数字化预警防控软件】是区检察院基于科技化惩治和预防腐败理念,牵头区预防职务犯罪协会委托网络公司开发的一款应用软件。软件分台式电脑版、手机用户版、户外显示屏版三种版本,内容包括预警防控、问卷调查、预防咨询、行贿档案查询等八个板块。2014年7月,该软件通过测试,在国土未央分局、长庆油田分公司、西安热电有限公司等单位试运行。法制日报内刊《政法综治要情专报》(2014年第2期)以“西安未央检察机关精准反腐不搞‘大水漫灌’”为题,向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呈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省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先后作出批示。
      6.【“五位四级”证据工作制度】是区检察院适应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规则的要求,牢固树立证据意识、努力提升办案质量的一项证据工作制度。“五位”即全面规范地收集固定证据,达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办案人讯问笔录、犯罪嫌疑人亲笔供词、证人证言、物证书证“五位一体”的标准。“四级”即案件移送起诉前,要先后经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反贪局长、专门审查员四个环节进行审查,及时对证据存在的问题进行补救和完善,以确保案件质量。
      7.【侦防一体化】全称为“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是指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侦查部门和预防部门通过具体的操作规范,既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又紧密结合,互相渗透,从而实现人力资源和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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