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局长 窦芳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就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我区财税工作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和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发展思路和工作目标,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全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通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财政收入实现“双过半”目标任务,民生支出占比达到上级考核要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财政收入情况
上半年,我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8330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0.6%,较上年同期增长15.6%。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757万元。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税收收入完成13309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3.66%,较上年同期增长0.5%。
非税收入完成5020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7.35%,较上年同期增长91.78%。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地方教育附加收入1757万元。
(二)财政支出情况
上半年,我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1830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1.2%,较上年同期增长29.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443万元。
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5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9.92%,较上年同期增长0.41%。
国防支出13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77%,较上年同期增长133.93%(完成预算及增幅较快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市政办发 〔2014〕9号文件精神,预备役团定额补助经费由60万元提高至150万元,支出相应增加)。
公共安全支出815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0.38%,较上年同期增长24.12%。
教育支出2628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4.21%,较上年同期可比增长28.06%。
科学技术支出99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1.34%,较上年同期增长27.17%。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52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37%,较上年同期增长13.6%(完成预算较快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区建设开发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9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6.54%,较上年同期增长27.22%。
医疗卫生支出965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1.04%,较上年同期增长31.32%。
节能环保支出253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4.44%,较上年同期增长742.86%(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治污减霾方面的投入)。
城乡社区支出3097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9.16%,较上年同期增长20.91%(完成预算较快的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对非税收入的征缴力度,安排支出相应增加)。
农林水支出373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6.77%,较上年同期增长124.19%(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区、 六村堡和未央湖街道关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147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3.18%,较上年同期增长226.27%(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初预算安排非税收入增加,安排支出相应增加)。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3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8.35%,较上年同期增长13.79%。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9.8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55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4.69%,较上年同期增长452.10% (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国土部门非税收入 入库较上年大幅增加,安排支出相应增加)。
粮油储备事务支出15万元。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8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
教育支出122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2.6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00万元;农林水支出15万元(全部为上级专款安排的支出)。
二、围绕预算执行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齐心协力抓征管,财政收入顺利实现双过半
今年以来,面对全国经济增速放缓和房地产市场调控等多重因素影响,各征收部门积极面对困难和挑战,全力稳增长、挖税源、促增收,实现了时间过半、收入过半的目标任务。一是加强收入目标管理。及时将收入任务层层分解到各街道和各征收部门,实时关注收入情况,做好收入分析,严格落实“三岗一责”工作责任制,确保收入目标任务的完成。二是重点做好综合治税工作。加强区级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召开综合治税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各协税单位职能,全面挖掘税收增收潜力。三是深化收入预测分析。不断强化对区内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的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检查力度,及时掌握重点税源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税源变化情况,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做到应收尽收。四是加强收入征管。开展对区内经营户的全面排查,严防跑冒滴漏;开展税收纳税评估,加大清缴力度;开展对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及土地使用税的清查,挖掘税收潜力。五是积极做好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建立和完善非税收入征缴管理系统,抓大控小,积极挖掘非税收入潜力。重点做好非税收入征缴入库,确保应收尽收。六是密切与各征收部门沟通联系。结合市级共建园区税收电子划转系统,每月及时与开发区沟通协调,核对收入数据,确保我区税收及时、足额划转;加强与国、地税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收入情况,保证税收收入赶上进度,确保收入任务的完成。
(二)突出重点保稳定,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按照“保证重点、压缩一般”的原则,紧紧围绕“保运转、惠民生、保稳定、促发展、控支出、强管理”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将有限财力集中用于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之中,上半年民生领域支出达97949万元,增长34.72%,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82.79%。一是扎实做好教育经费保障工作。上半年,教育支出累计完成26284万元,增长28.06%,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22.22%,完成了市考目标。重点支持了标准化学校建设、学前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新机制保障经费和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等,有效促进了区内教育事业发展,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区”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继续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力度。统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共拨付资金1913万元,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一体化;提高我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在全市率先为环卫工人办理了社会保险,两项共安排资金2000余万元,通过政策制度的落实,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人民群众生活的关心;做好优抚安置、农村五保及三无人员和孤儿补助工作,共拨付各类资金1119万元,确保各项政策待遇的落实;拨付再就业资金1509万元,加大就业再就业、创业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就业困难人群的劳动技能。三是全力支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拨付社区卫生中心建设资金151万元,不断改善就医条件,满足群众一般性就医需求;积极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工资待遇,共拨付社区人员经费588万元,有力保障了社区卫生工作公益性;不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共安排新农合、社区公共卫生补助、疾病预防控制等各类专项资金3359万元。四是大力支持基层文化建设。积极筹措拨付资金,为13个社区(村)和2个街道文化活动中心添置了文化娱乐设备;支持市民大舞台等基层文化活动开展;落实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免费开放政策,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五是着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切实改善我区环境质量,拨付治污减霾资金共计3509万元,有力促进“治污减霾”工作顺利进行;不断改善区内交通状况,上半年共安排财政资金431万元,促进“缓堵保畅”工作有序开展。
(三)深化改革促发展,财政精细化管理大力推进
一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相关部署,“三公”经费得到有效控制。将近年来中央关于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汇编册,下发至各预算单位,同时组织培训了新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八项规定”后的各项财务制度、规定,夯实制度执行基础,更好地推进全区“八项规定”的落实;预算执行中加强对“三公”经费等项目的支出审核,切实做到依靠制度规范支出,逐步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上半年我区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79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16万元,下降34.43%。其中:因公出国7.5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8万元,下降50.78%;公车购置与运行费74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35万元,下降31.15%;公务接待4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4万元,下降61.69%;上半年共处置公务用车18辆,其中置换公务用车9辆,报废9辆。“三公”经费控制取得新成效。二是不断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今年我区部门预算试点单位扩大至67家,除涉密单位外,所有区级部门预算全部进行公开,同时将“三公”经费预算在部门预算中单列,并首次进行公开,部门预算公开工作进入常态化,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深入开展国库支付管理改革。全部财政资金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向纵深发展;利用汇集账户资金进行资金分存,实现财政专户资金最大收益,增加了区级可用财力。四是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化改革。不断加强制度约束,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横向覆盖全区各部门,纵向深入到工程、货物和服务各类采购项目,上半年我区政府采购实际采购金额突破亿元大关,达到1.2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92%,节约财政资金441万元,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平稳运行,截止6月底成功审批电子申报采购项目805项,居区县之首,大大提高了采购效率,增强了政府采购操作透明度。五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工作。积极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上半年共评审项目93个,评审项目资金1.33亿元,核减689万元,核减率5.19%,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扩围增面,重点评价单位增至10个,资金量从上年的2600万元增加到20836万元;认真开展民生政策专项资金检查,对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金等8个专项资金进行检查,确保民生领域资金落到实处,切实惠及群众生活。
三、存在问题
上半年,我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好于预期,实现了财政收入“双过半”目标任务。但综合分析全年经济形势,财政工作仍然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困难,财政收支压力依然很大。主要表现为:一是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政策性减收因素较多,下半年组织财政收入困难仍然很多;二是可用财力增长还不能满足各项刚性支出需求,民生保障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政府债务已进入还贷高峰期,还本付息压力增大,信贷资金链日趋紧张,资金筹措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矛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扎实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依法强化征管,确保收入目标实现
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严格按照市政府制定的《税收保障条例》实施和开展综合治税工作,落实好各项既定征管措施,堵塞征管漏洞;加强重点税源监管,强化税收分析监控预测,对房地产、建筑业和商贸市场继续开展专业评估,全面挖掘行业税收潜力;不断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力度,加大城改项目耕地占用税及土地使用税清查力度,确保应收尽收;稳步推进“营改增”试点,力争纳入改革范围的行业管户不漏、征管不缺,不出现非政策性下降;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力度,确保非税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二)坚持民生优先,不断优化支出结构
始终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化支出结构,统筹财力配置,把更多的财政资源用于民生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领域,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大资金整合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保重点。认真落实教育支出占比要求,支持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对各项扩面、提标和新增的民生政策足额予以保障,确保社会保障、社会救济和医药卫生等各项民生政策落实到位;及时掌握中省、市专项资金投入方式变化和政策调整方向,争取更多资金支持,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三)持续深化改革,着力打造阳光财政
积极稳妥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实现预算公开的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严控“三公”经费规模,积极研究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积极制定我区“三公”经费管理相关制度及实施细则;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规范账户管理,做好源头管控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公务卡消费运行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公务卡使用量;完善采购体系,规范采购程序,稳步实现政府采购电子化,提高政府采购公平透明度和效率;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力度,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将财政支出绩效管理贯穿于财政支出的事前、事中、事后;不断提升债务管理水平,建立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逐步编制债务计划,做到动态监控,提高和加强防范和控制债务风险的能力。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下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坚信,有区委的坚强领导,有区人大的监督支持,有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我们将进一步坚定信心,明确方向,深化改革,开拓进取,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财政目标任务,为全面加快“五型城区”建设步伐做出应有贡献!
主办单位:西安市未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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