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和“六五”普法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
—2011年7月29日在西安市未央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未央区司法局局长 叶小玲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就我区“五五”普法规划完成情况及“六五”普法工作的安排意见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五五”普法基本情况
“五五”普法实施以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区各街道、部门、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认真落实 “五五”普法规划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决议,以服务经济发展为核心,以社会管理创新为契机,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以广大群众满意为宗旨,不断创新法制宣传形式,经过五年持续不断的努力,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2010年,我区顺利通过了全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组的验收,并作为西安市、陕西省“五五”普法示范点,先后接受了全省和全国 “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组的检查验收。12月8日,司法部部长吴爱英亲临我区法治平安商业街视察指导,对我区创新载体,贴近群众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我区“四有”帮教模式、“法制宣传先行”、“多元化解机制”、“综治维稳中心”等创新做法,受到中央、省、市各级领导的好评。2011年5月20日,未央区被中宣部、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区”,2010年11月,被全国普法办评为首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未央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未央区人民调解宣传工作、未央区法律援助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先进;未央区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平安区”,连续三年全市综合考核优秀,连续四年被评为“陕西省城区经济社会发展五强区”。
二、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五五”普法工作有序推进。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区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法治未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出台了《未央区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区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坚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全区经济发展的大局中谋划和落实,牢固树立“抓法治就是抓经济”的理念,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将依法治区工作纳入全区目标综合考核,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听取“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把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把“一票否决”作为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措施。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确保了“五五”普法工作科学有序推进。
(二)争取支持,接受监督,全面提升“五五”普法实效。区政府积极主动争取人大的监督支持,提请区人大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关于推进依法治区创建法治未央的决议》,坚持每年对决议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研视察,在全省范围内聘请了40名优秀律师免费为人大代表担任法律顾问,通过律师代表列席人代会、参与视察活动,提升了法律服务的能力与水平,有力的推动了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进程。“五五”普法中期督导和总结验收工作中,邀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亲自带队,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组成四个检查组采取听、查、看、访、问、测等形式,对全区各街道和24个重点执法部门“五五”普法情况进行了实地视察考核,并严格按照《“五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标准》和《关于规范“五五”普法档案资料的要求》,对存在的短板进行完善和改进。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区作为西安市和陕西省示范区,高标准、高质量通过了陕西省和全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组的验收,并荣获国家最高表彰,“五五”普法工作圆满收官。
(三)突出重点,丰富载体,法律“六进”活动有效开展。一是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龙头。建立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法律服务重大事项决策等制度,邀请知名专家学者为党政领导干部讲解《国家赔偿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组织未央区党员干部参加依法行政知识讲座、社会管理创新报告会、辉煌历程九十年党史报告会等系列活动,有效提高广大领导干部运用政策法规的实践能力。通过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执法资格培训考试等,不断提高公职人员依法决策能力和综合法律素质。区法院强化对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业务培训,全年学法不少于50学时。区检察院广泛开展专家讲课、骨干授课、庭审旁听、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法律素质。公安未央分局创办法治学堂,及时转发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有力地促进了干警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二是以农村普法阵地建设为切入点。建立健全农村“六个一”普法阵地建设,开展“依法城改、公廉拆迁”活动,组织全区两委会干部到监狱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并在西安陆军学院对全区542名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了具有针对性的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全区999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按照“拆迁未动、普法先行”“选举未动、普法先行”的原则,进村入户开展普法宣传,促使农村征地拆迁、换届选举工作平稳顺利推进,结合农民工的法律需求,在重点项目施工地、主要交通干线、人口密集的劳务场所设立法制宣传站点,悬挂法制宣传牌,让群众在休闲娱乐、潜移默化中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三是以“民主法治社区”创建为抓手。开展“执法为民、满意政法”主题实践活动,结合奥运、国庆、世园会、两会等重要节点,组织警官、检察官、法官、律师等人员深入社区、巡回宣讲,开展“千名干警进万家”活动。利用“陕西司法大讲堂”、“未央讲坛”等学习平台,组织开展系列法制讲座活动,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建立健全了62个社区法律图书室,成立特殊群体服务中心、流动人口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室和说事评理室,通过法制文艺节目进社区,出动法制宣传流动车,制作法制宣传展板,印制法制宣传挂历、《涉访违法行为处置办法知识问答》、《农村宅基地自建住宅建设和拆迁补偿管理工作知识问答》口袋书,发放法律服务便民卡、购物袋、饮水杯,大力宣传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四是以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为重点。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治理,健全完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强化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充分发挥陕西科技大学、长安大学、西安中学等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模拟法庭、现身说法、法制讲座、手机短信征集、征文比赛等活动,引导青少年远离黄赌毒,认真学法、守法、护法。五是以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为核心。在人流量大的商贸区建设法治平安商业街,设立法律服务宣传站,向商户发放《诚信守法经营公约》、《城市居民法律知识读本》等法律书籍,积极推进法律进市场活动。建立了驻区企业法制建设联席制度,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制度,交流协作制度等,通过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大力宣传与企业、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企业依法经营、职工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我区驻地企业长庆油田公司被评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为企业经济快速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五五”普法以来,全区共举办各类法制培训班608期,制作宣传展板5560余块,悬挂横幅10000余幅,张贴标语42000余条,印制各类法律书籍150余万册,发放宣传资料560余万份,受教育群众达60余万人,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围绕中心,强化治理,“法治未央”建设成效显著。我区坚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法治未央”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法治未央”建设工作纳入全区目标综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区委区政府坚持每年对“法治未央”创建工作进行专项考核表彰,确保“法治未央”创建有序化、高质量推进。率先开展“拆迁未动、普法先行”“拆迁启动、公证同行” “换届选举、公证监督”等有效举措,把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活动渗透到西安市行政中心北迁、火车北站、地铁二号线、大明宫国家遗址区保护改造、汉城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等重点项目建设及农村社区换届选举的全过程,建立覆盖全区的区、街、村三级法律服务平台,积极进驻区党政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大厅等,创新性开展咨询零距离、受理零等待、质量零投诉的“三零”服务,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畅通群众依法维权新途径。建立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衔接互动机制,强化人民调解协议法律效力,拓宽矛盾化解方式,维护社会稳定。在农村、社区设立说事评理室,组织熟悉法律、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说事评理员,用身边人说身边事,宣传法律法规,化解矛盾纠纷。在基层法庭、交警大队、公安派出所、学校、企业设立专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在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重点项目人民调解室,进行“零距离”服务。通过职务犯罪预防基地,村官考核档案、审计提示等进一步丰富普法宣传载体。区级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广泛开展公务员法、审计法、统计法、行政监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医疗卫生、人口计生、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行政执法机制日臻完善,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五)完善制度,规范执法,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依法行政是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核心环节。为此,我区切实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力度,不断提升行政效能。 坚持将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全区目标综合考核,定期对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据进行梳理审核,向社会公布。通过行政复议,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利益协调机制,确保 “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坚持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法律顾问制度,民事、经济行为事前公证制度,对涉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事先组织律师、专家进行分析论证,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通过设立区政府新闻发言人、公示栏、区长信箱等形式,增强政务公开的透明度,提高政务工作的公信力;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实名举报制度、信访维稳分析研判机制等,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区食品药监局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行政执法包、监督记录本、数码相机、录音笔、行政执法文书、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册等,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区司法局大胆探索并创新了在监有人教、出监有人接、回归有业就、社会有人帮的“四有”帮教模式,实现大墙内外执法行为无缝对接,促进特殊群体顺利回归社会,有效降低重新犯罪率,创新做法被写入中央、省、市文件,并列入我市社会管理创新十大重点工程。
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区“五五”普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社会矛盾化解、法制宣传先行,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建设奠基,公正廉洁执法、警示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自觉性显著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与公民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得到有效普及,公民遵纪守法观念、权利义务观念,特别是参与民主管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已经树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办事依法理念逐步形成;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不断提高,司法公正、司法为民进一步体现,为打造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国际化大都市行政新区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法制宣传教育全社会参与的合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法制宣传的创新意识,依法治理工作力度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引导广大群众合理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四是法制宣传教育的人员、经费和机构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我们将在“六五”普法中认真加以解决,不断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 “六五”普法工作安排意见
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高度重视“六五”普法工作,3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做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5月20日,中央隆重召开了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对全国“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在这次大会上,我区被评为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区,区委书记杨广亭作为全省唯一区县代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参会并上台领奖。
根据全国、陕西省、西安市的“六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区委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通过调查研究,广泛征询全区各街道、各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起草完成了《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经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区政府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并由区委区政府同意下发实施。该规划共分五个部分:即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对象和要求;工作步骤和安排;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关于“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规划强调“六五”普法要紧紧围绕我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改革创新,增强实效性。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努力促进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国际化大都市行政新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关于“六五”普法的主要任务。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规划突出强调了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宣传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我区经济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法律精神,维护法律权威;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深入推进法治未央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理工作,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三)关于“六五”普法的对象和安排。规划强调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检查验收三个阶段。
(四)关于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规划强调全区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组织,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落实目标责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质量,规划要求将“六五”普法工作经费按照辖区人口人均0.8元进行足额拨付,以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为加快国际化大都市行政新区做出积极贡献。
主办单位:西安市未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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