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5日西安市未央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补选的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的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及《陕西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在未央宫街道、六村堡街道、辛家庙街道和谭家街道依法选举产生了周东、田鸿礼、柳萍、刘秋峰、樊金利五名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
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上述五名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这五名代表的选举产生符合法律规定,代表资格全部有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主办单位:西安市未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ICP备案编号:陕ICP备14001732号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