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我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0-09-16 15:04 来源: 未央人大
西安市未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检查我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情 况 的 报 告
 
——2010年7月27日在西安市未央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未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唐本令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长的委托,现将检查我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的基本情况
      水是人类生存的生命线,也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生命线,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全面推进我区依法治水、依法管水,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以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推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既关系到全区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又关系到西安市行政中心北迁以及 “关中—天水”经济区和国际化大都市的建设环境,是具有现实和长远发展战略意义的大事。区人大常委会对此始终予以高度重视。
      去年,区人大常委会检查了我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情况,作出了《关于加强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议》。在此基础上,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将我区实施水法的情况,作为今年执法检查的重点。常委会主任会议就此先后召开三次会议进行了研究安排,成立了以朱经建主任为组长,常委会4位副主任为副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和部分省、市、区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在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分组视察调研和集中检查,听取区人民政府实施水法报告(详见附后),从4月至7月,共实地调研检查了水环境、饮水、排水等54个单位和现场,召开座谈会6次,参加活动200余人次,发现和提出问题40个,提出意见和建议25条,形成书面报告18份。
      在执法检查中,检查组注重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分组专题调研相结合。区人大常委会4位副主任分别牵头组织四个组完成了4项专题调研报告(1、水环境治理;2、水资源规划,水行政执法及队伍建设;3、学校饮水、节水,水污染治理及水源地保护;4、农村、厂矿企业饮水、节水情况,农业用水、防洪排涝情况)。二是与街道人大代表工作相结合。全区10个街道人大代表工委分别检查了本街道实施水法的情况,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了汇报。三是与督办代表建议相结合。在分组调研过程中,执法检查组结合区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西安医学院生活用水被严重污染的建议、关于对农三干渠污染进行治理的紧急建议,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和协调督办。
      二、我区实施水法的主要成效
      近三年来,区人民政府及其水务、环保等行政管理部门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战略思想,认真实施水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克服多种困难,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积极宣传水法,提高社会水法制意识。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宣传水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了干部和群众的水法制观念和水忧患意识,为依法治水、管水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是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改善城市水环境。狠抓太平河、幸福渠、渭河西安城市段、汉城湖(团结水库)和浐灞河综合治理等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并绿化美化,整体工作进展顺利,明显改善和提升了城市水环境。
      三是狠抓饮水安全项目建设,推进农村供水城市化。密切关注民生,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延伸城市自来水管网,解决了76个行政村7.69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四是重视防汛排水,加强灌排设施建设。积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落实领导责任,组建防汛抢险应急队伍,坚持防汛值班制度;及时排查整治防汛隐患,实施排水渠清淤、河堤加固,埋设村内管道,整修排水设施,全面实现了节水化灌溉,提高了我区防洪排涝能力。
      五是强化水源地保护,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清理搬迁沣皂水源地保护区违法建设企业3家;封停地下水禁采区自备井159眼;落实村庄自备井管理责任人,坚持检查、巡查制度;加强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监测。编制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实施方案、建设规划和目标责任考评办法;在城中村安装高效节能IC智能卡水表2600余套,实行计划用水和超计划累进加价管理制度,引导用水农户逐步树立“商品水”意识。
      六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依法执行能力。重视加强区、街、村三级水务管理人员配备和水法等法律法规培训;制定完善有关水务管理制度;依法清查渭河河道违法采砂行为;查处乱打井案件,封停自备井;严格按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查处水产品质量安全案件;强制取缔污水直排太平河的企业。
      三、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饮水安全、治污排水和水资源管理等重要环节的问题日益凸显,主要表现在:全社会依法治水、管水、节水的意识不强,浪费水资源的现象比较普遍;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较低;部分地区水质仍未达标,人饮安全问题亟待全面解决;部分村庄排水体系不健全,防洪排涝仍存在隐患;执法力度仍需进一步强化。
检查组建议,为进一步推动水法及相关法规在我区的有效实施,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我区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可持续发展,区人民政府及其水务、环保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水法意识。要以对国计民生高度负责的态度,结合区情、民情、水情,广泛深入地宣传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自觉遵守水法,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要不断提高全民的节水意识、水忧患意识和水法制观念,充分认识保护水资源和节约用水的重要性、紧迫性,形成依法治水、管水、用水人人有责的社会共识,造就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积极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的良好局面。
      (二)实施规划,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考虑水资源与经济社会可持续长远发展的关系,实现使水资源开发利用与水污染防治有机结合,水利基础设施与市政道路建设同步配套,增强实施的科学性、全面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为水资源优化配置提供有力支撑,为水资源的高效合理利用以及防汛排污提供可靠保障。要根据西安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相关规划要求,统筹兼顾,切实制订好我区相应的实施计划,确保管水、用水、治水、节水、排水等工作落到实处。要结合正在进行的汉长安城遗址区各项规划方案的制定工作,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对接,争取将汉长安城遗址区饮水、排水管网的铺设与文物保护、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统一配套纳入该规划,避免重复规划、重复建设,促进水环境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三)以人为本,全面解决人饮安全问题。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水,促进人水和谐,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加快解决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饮水安全问题。要积极主动争取上级支持,落实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要结合城市自来水管网的延伸辐射,既要加快完成人饮管网改造预留管口的铺设,又要尽快实现人饮管网改造预留管口与市政供水管网的对接通水,全面提高城市自来水管网的有效覆盖率,确保全区人民饮水卫生安全。
      (四)加大投入,加快水利项目建设。要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沟通,争取中央、省、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及政策和资金支持,努力增加区本级财政配套资金,确保各项水利工程项目在我区顺利实施。要继续加强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完善供水、排水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防洪排涝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强水利建设项目的绿化美化,不断提升优化我区城市水环境,促进“生态未央”建设。
      (五)加强管理,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要加强对高耗水企业水资源利用的规范化管理,推广和鼓励使用再生水,严格控制使用地下水,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要建立健全节约用水机制,结合技术改造和产品更新换代,全面推广节水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降低单位产品耗水量。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的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配套建设,并制定和实施节水方案。要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重视中水利用工作,鼓励服务业和居民家庭生活使用节水型器具,提高节水器具的普及率。要加大对企业污水排放的管理力度,对无照经营、不依法排放的企业单位,坚决予以关闭。
      (六)依法治水,强化水行政执法力度。要加强水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及措施,切实提高水政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加大对河道违法采砂、破坏水利基础设施、违反水产品质量规定等水事案件的查处力度,积极开展水务、公安、环保等部门联合执法行动,维护我区良好的水事秩序,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水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权威和尊严。
检查组建议:请本次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就上述执法检查报告和意见建议,作出《关于加强全区依法治水工作的决议》。
以上报告,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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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西安市未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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