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职报告
发布时间:2018-11-28 11:07 来源: 未央人大

——2018年11月28日在西安市未央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四次会议上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弋鸣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0年4月区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任职以来,我按照院党组分工,先后分管反贪、反渎、预防、政工、民行、公益诉讼、基建等工作。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检察院党组的领导下,我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自觉加强学习,忠实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与其他院班子密切配合,带领分管部门扎实工作,努力推进我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个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评议。

一、坚决贯彻中央部署,依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

一是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坚决贯彻中央反腐败工作部署,严肃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围绕服务保障全区发展,突出查办拆迁改造、企业改制环节、重点建设项目、重大民生工程领域职务犯罪。2012年以来,带领反贪和反渎干警查办职务犯罪136人。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严格遵守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和办案时限等规定,认真落实看审分离、讯问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涉案财物扣押等强制措施的适用,确保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和安全有机统一。

二是大力加强侦查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上下级检察院联动侦查的优势,通过规范线索管理、建立反贪侦查信息化平台和反渎职侵权数据库,落实侦查一体化措施,提升初查精细化、侦查信息化和办案集约化水平,先后侦破了系列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切实增强打击效果和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围绕“奥凯问题电缆”事件,立案侦查贪污受贿案11人、玩忽职守案3人,工作得到最高检反贪总局的充分肯定。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坚决拥护、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扎实做好侦防队伍的思想稳定,认真完成职务犯罪线索和涉案财物清理工作,为自侦部门转隶做好准备。

三是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落实侦防一体化措施,结合查办职务犯罪,深入发案单位开展案例分析、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扎实推进预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重点项目,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百余次。在开展国企职务犯罪预防公告中,探索建立检企合作预防职务犯罪“未央—长庆模式”,在全省大型国有企业全面推广,工作经验两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成为全省检察机关的品牌工作。加强行贿档案查询工作,累计为企业招投标提供查询服务累计6万人次,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二、切实履行检察职能,推进民行和公益诉讼工作

一是依法开展民行检察监督。分管民行检察工作以来,办理民行案件56件,执行监督案件46件,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44件,提请抗诉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牢固树立“为了实效而监督”的理念,善用、会用、用准民行监督手段,既依法加强民事行政诉讼开展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同时又注重维护区法院审判活动的权威。严格落实“两高”关于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的新规定,积极与法院搭建执行监督平台,联合区法院开展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对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合力解决“执行难”,经验做法得到最高检督导组肯定。

二是完善民行检察工作机制。加大重点案件风险评估力度,制定和完善息诉工作预案,对于申诉无理、无理缠诉的当事人,做到说理到位、释法到位、教育到位,依法妥善化解了多起积怨已久的民事纠纷。积极探索民行检察促进依法行政的有效途径,与国土部门会签《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办法》,建立信息共享、执法备案、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运行。我区“强化行政检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实践经验被《法制日报》《陕西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

三是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将公益诉讼工作放在服务全区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紧扣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走在前列”要求,以群众关注的破坏生态环境、破坏耕地、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为重点,强化检察监督,深入挖掘案件线索。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8件,进入诉前程序48件,发出检察建议48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报省检察院审批2件。通过办案,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纠错履职,恢复耕地20亩,催缴土地出让金1200余万元,使公益得到有效保护,辖区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加强向区委、区人大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区委、区政府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对公益诉讼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为进一步深化我区公益诉讼工作创造了更有利的条件。

三、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激发检察工作创新活力

一是认真落实员额制改革。抢抓改革机遇,强化责任担当,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司法体制改革落地生根。2016年8月以来,在院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全省统一部署,以检察官员额制改革为突破口,统筹推进各项改革措施。坚持从严、从优原则,组织了二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共遴选员额检察官42人。通过摸清底数、制定方案、广泛动员、明确标准、严格程序,在征询干警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检察人员分类条件,对本院人员进行分类定岗。以整合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推行扁平化管理为主线,推进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将内设部门整合为七部一室。逐步构建起与司法责任制相适应的组织管理体系,一线办案力量从71.7%逐步增加到85.5%。

二是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制定和推进实施《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职权清单(试行)》,明确员额检察官的办案权限与责任,突出检察官办案的主体地位,员额检察官对独立作出决定的案件承担质量责任。推进领导干部直接办理案件,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机制。完善司法绩效考核额制度,落实人员分类管理相适应的选拔、人员、激励、监督、惩戒及考评制度,进一步激发检察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改革以来,员额检察官人均办案量为全省之最,办案质量效率双提升。

三是健全检察职业保障机制。积极贯彻省委、省检察院制定的检察官薪酬管理制度,及时调整入额检察官职务等级和工资套改,协调区有关部门落实检察官绩效考核奖,全面保障检察官政治和薪酬待遇。以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检察官职业化改革为基础,对于遴选入额的检察官,严格按照要求,实行单独的检察官职务序列管理,及时确认检察官等级;对于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按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管理。

四、持续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打造未央检察铁军

一是扎实开展思想政治建设。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采取专家讲座、集体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检察长讲党课、诵读经典、红色教育等活动,深化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引领全体检察干警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筑牢检察队伍的理想信念基础,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以党建带队建,不断增强检察队伍的政治素养和规矩意识。及时向区委报告检察工作重大事项,确保找准服务全区工作大局的结合点和切入点。

二是加强检察业务建设。遵循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方向,制定加强检察业务建设的实施意见,确立以法律监督为核心能力、以团队学习为基本模式的人才培养计划。围绕提升整体业务素能,建立与公安机关互派干警交流机制,联合法院、公安机关举办庭审观摩、业务实训、经验交流活动。围绕正确履行新增检察职能,大力开展业务研讨、课题研究、高端培训和检校合作,提升干警业务能力。近年来有4名干警代表我省参加全国检察业务竞赛,5名干警入选省以上检察业务人才库。

三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在干部人事工作中,恪守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把干警测评结果作为任用的重要依据,结合个人工作成绩、个人能力、作风品行等因素综合考虑,充分尊重民意,最终由党组成员集体决定,组织部门考察后任用,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机关氛围。加强干部培养,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管理机制,对年轻干警加大教育、培训和培养力度,促使检察干警综合素质得到提升,有37名干警获得省以上荣誉表彰。

四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检察宣传工作,通过微博、微信、门户网站宣传检察职能,及时发布执法工作动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大力推进检力下沉,建立“部门联系街道”“检察官进社区”等工作制度,依靠群众支持和监督推进执法办案工作,提升“两率一度”。近年来,区检察院先后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先后被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中国关工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五、加强学习,严于律己,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动摇,加强政治学习不放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积极配合区人大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公益诉讼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交办案件和代表意见建议。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络,通过座谈走访、邀请参与重大活动、参加检察开放日等多种形式,及时向代表、委员通报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建议。

三是坚持廉洁自律。严格自我要求,切实增强自律意识和“红线”意识。认真学习《准则》《条例》,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从检各项规定,做到不越底线、不踩红线。坚持按法律、按制度办事,不徇私情,不办关系案、人情案,为干警做好表率。多年来,自己和分管部门均未发生违法违纪事件。

回顾近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面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要求,仍有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一是存在重业务、轻理论学习的倾向,政治理论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推进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提档升级的创新思路和措施还不多;三是面对繁重的检察任务,破解案多人少矛盾的办法还不多。以上不足,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强和改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以上述职内容,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我诚恳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对我述职情况的监督,把意见和建议作为我今后努力的方向,认真改进落实。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履职尽责,奋勇担当,扎实推进未央检察工作健康发展,为“建设国际化中心城区,打造高品质幸福未央”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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