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人民政府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3-07-04 09:22 来源: 未央人大
区人民政府:
  未央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1年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区试点以来,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矫治帮扶,强化管理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国际化大都市中心区做了积极努力,但同时还存在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机制不健全、人员和经费不足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是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罚制度的有益探索,对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区人民政府及司法行政部门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颁布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活动。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组织和工作人员要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争取全社会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支持和配合,努力营造有利于深化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衔接机制
  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性、程序性很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区人民政府及司法行政部门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的社区矫正工作,紧密结合我区实际,切实履行好指导管理和组织实施的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各有关方面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配合,并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公、检、法、司等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并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各有关基层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都要积极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保障力度
  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在社区矫正工作机构人员、工作经费上给予有力支持。要通过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者招聘、志愿者招募和培训、管理,努力充实社区矫正工作专门力量,探索建立相关激励机制。要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并逐年予以动态增加,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处理,并在3个月内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正式书面报告。在提交正式书面报告前,将报告初稿送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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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西安市未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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