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
2012年9月28日,西安市未央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教育局局长刘秋峰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西安市人民政府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11年以来,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将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全力加快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和师资培训,不断提升幼儿园规范化管理水平,积极创建幼儿园优质骨干体系,全区学前教育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和发展。但我区目前学前教育仍然存在一些急需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一是公办幼儿园少;二是优质幼儿园示范带动作用不够;三是幼儿园规范化管理有待进一步提升。
为了落实《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推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会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落实《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是加快发展我区学前教育,解决适龄儿童“入园难、入园贵”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我区学前教育实现跨越发展的有力保障,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民生工程。今年是我区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第二年,离既定目标有一定差距。因此,区人民政府要抓紧落实、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按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进一步加快公办幼儿园的建设和管理
一要结合我区城市化进程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认真落实《未央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量化细化年度任务,做到任务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在计划实施中要狠抓落实,强化督察推进,确保我区示范幼儿园和各街道8所中心幼儿园建设任务按期完成,努力实现适龄儿童就近入园。二要按照教育先行原则,逐年加大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切实保障学前教育经费落实到位,建成一批公办优质幼儿园,不断满足辖区广大人民群众对学前优质教育资源的迫切需求。
三、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规范健康发展
一要加快新建小区幼儿园的规范建设,要把幼儿园建设纳入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障新建小区与幼儿园建设同步进行。二要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积极鼓励社会、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兴办幼儿园,特别是要鼓励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三要想方设法为民办幼儿园提高师资水平创造条件,确保民办幼儿园教师在培训、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受同等待遇。区人民政府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民办幼儿园进行成本估算,使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达到规范要求,并向社会公示。全区幼儿园收费标准要按幼儿园等级确定,避免出现脱离群众经济承受能力的豪华幼儿园、贵族幼儿园现象。
四、加强执法、强化监督管理
对公办、民办幼儿园在办园标准、师资力量配备、收费标准上要规范统一。要严格办园准入制度,对不合格的幼儿园一律不予注册登记,特别是对那些管理不规范、安全隐患大,无证经营的非正规幼儿园要坚决予以取缔。在取缔过程中,要制定工作预案,落实好幼儿安置措施,确保辖区和谐稳定。
请区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处理以上审议意见,并在三个月内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在提交正式书面报告之前,将报告初稿送区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
主办单位:西安市未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ICP备案编号:陕ICP备14001732号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