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未央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09年以来,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探索创新,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以及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还存在诉讼监督制度和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推进缓慢,监督手段不够完备、办案力量严重不足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全区诉讼监督工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高度重视,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工作意识
全区政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要在区委的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把共同强化诉讼监督工作摆在确保国际化大都市中心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积极营造良好的诉讼监督工作氛围。区人民检察院要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全区发展的需要出发,不断强化诉讼监督的责任感、使命感。区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刑罚执行单位要把接受诉讼监督作为保证严格执法、提升执法水平的重要内容,增强配合诉讼监督的主动性。区人民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把接受诉讼监督作为促进依法行政、廉政勤政的重要内容,增强配合诉讼监督的自觉性。
共同探索,积极完善诉讼监督衔接机制
全区各政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要共同参与和推进诉讼监督协调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积极探索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政纪处分与司法处罚有机衔接问题,促进现行法律有关诉讼监督的原则规定得到正确有效实施,推动诉讼监督依法有序有效进行;区人民检察院要加强与区人民法院、公安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完善以公检法“三长”协调会为基本形式的联席会议制度,积极促进有病嫌疑人投劳难,以及取保侯审、保外就医不规范等问题的解决。
加大力度,努力提高诉讼监督工作实效
区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定的诉讼监督工作主体,要积极加强与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衔接,依法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有效监督;要突出监督重点,围绕执法过程、执法结果和司法人员行为的合法性,全面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督,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要坚决依法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行为,有效监督制约行政执法机关以罚代刑、不移交涉嫌犯罪案件等问题的发生;要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法律监督的实效和水平。
积极主动,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
区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刑罚执行单位和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各自的职权,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区人民检察院开展诉讼监督工作;要积极加强与区人民检察院诉讼监督工作的沟通,共同调研制定相关工作衔接制度,支持配合区人民检察院开展诉讼监督专项活动,着力破解执法、司法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认真研究处理区人民检察院发出的纠正违法通知书、再审检察建议,以及其他有关检察意见和检察建议,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反馈区人民检察院。
五、支持配合,着力营造诉讼监督良好环境
区人民政府及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主动接受和依靠社会监督的信任和支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建立必要的工作信息共享制度,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要积极支持配合区人民检察院诉讼监督工作,对区人民检察院查询未移送的、可能涉嫌犯罪的案件,应当按要求提供相关情况和资料,保障诉讼监督依法有效进行。区人民政府要重视解决区人民检察院经费短缺、装备落后和人员编制紧张等问题。
请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认真研究处理以上审议意见,并在三个月内将研究处理情况分别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在提交正式书面报告之前,将报告初稿送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
西安市未央区人大常委会
2012年4月17日
主办单位:西安市未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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