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2-05-29 17:46 来源: 未央人大


区人民政府:
      2011年7月29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人民政府坚持把人口发展计划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区(村)参与的工作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全区人口计生事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报告》还事求是地分析了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今后的工作意见。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常委会会议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继续抓好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稳定低生育水平
      区人民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政策法规,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计划生育法制意识。把社区、农村、流动人口,富裕群体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引导他们树立科学、文明、优生优育的观念。要重视在全社会、特别是在青少年中开展计划生育国策、国情、人口形势教育,增强全社会的人口忧患意识。要继续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增强主要负责人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加强管理,通力合作,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部门工作责任制,加大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力度。要建立健全相关部门之间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大对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非法终止妊娠的打击力度。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的额度和及时率、到位率,加大征收执行力度。
      三、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全力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要把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城中村、大型集贸市场、住宅小区和出租房屋等作为重点部位,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城市流入抓社区、市场流入抓雇主、单位流入抓法人、小区流入抓物业、房屋租赁抓房东”的“五抓”办法,形成广覆盖、高效率的服务管理网络。在责任落实的基础上,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定点服务制度,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水平,切实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四、要抓好队伍建设,强化基础,推进计生工作重心下移
      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计生队伍建设,尤其要解决目前正式在编计生技术人员少的问题,切实落实责任和待遇,做到专职专人专用。努力提高社区(村)计生干部从事计生工作主动性,落实社区(村)计划生育责任,严格考核、奖励,增强社区(村)干部抓好计划生育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对计划生育社区(村)群众自治的组织和指导,引导制定计划生育自治章程,使群众真正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健全村级计生协会并注意发挥其主力军作用。
      请区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处理以上审议意见,并将研究处理情况于三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正式书面报告。在提出正式书面报告前,应先将报告送区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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