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西安市未央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01-07 17:12 来源: 未央人大


(2019年1月7日西安市未央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西安市未央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月16日至18日在陕西宾馆举行。建议会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西安市未央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西安市未央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西安市未央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西安市未央区2019年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西安市未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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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西安市未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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