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龙晓华辞去未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0-09-09 14:47 来源: 未央人大
(2008年8月29日西安市未央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西安市未央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接受龙晓华辞去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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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西安市未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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