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0日西安市未央区第十五届
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西安市未央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问题的议案》。会议认为,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对于加快我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是必要的。区人民政府提出的进一步加强城建融资事项是符合未央发展实际的。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会议作出如下决定:
一、同意《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问题的议案》。
二、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区人民政府监察、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建设资金进行严格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区人民政府应适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和资金使用情况,必要时区人大常委会将组织人大代表进行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