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弓春梅辞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0-09-09 12:18 来源: 未央人大
(2007年11月23日西安市未央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西安市未央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弓春梅辞去未央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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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西安市未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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