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检查
发布时间:2013-09-30 09:30 来源: 未央人大
      为了贯彻落实好监督法,支持并监督政府依法行政,2013年9月10日至20日,区人大常委会根据2013年工作要点,对区政府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自《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区政府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情况;二是区政府在执行《西安市未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规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三是区政府对区人大常委会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检查,检查组认为自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不仅成立了相应的机构,而且先后制定了《西安市未央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西安市未央区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办法》、《西安市未央区规范性文件统计报告暂行规定》、《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西安市未央区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等一系列开展规范性文件监管以及备案审查工作的制度,将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备案、清理等各个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干部身上,形成了从依法起草、单位法制干部预审、单位领导研究、区政府法制办审查、区政府领导审签等逐级负责的规范性文件监管责任体系,确保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检查组同时认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规范性文件质量需进一步提升,照搬照抄上级文件、重复发文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二是部分报送审查的规范性文件材料在规范性方面有待提高,起草说明对制定文件的背景、依据和过程说明不充分,对要解决的问题和应对措施缺少论证过程等。
  在今后的工作中,区人大常委会将紧紧围绕征地、拆迁,限制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及义务,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处罚等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增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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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西安市未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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