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3-08-16 16:56 来源: 未央人大

     

      2013年8月15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张彩萍副主任带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市、区人大代表组成的检查组,对全区《药品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杨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赵发宝、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王文友陪同了视察。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西安阿房药业有限公司、长庆兴隆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同仁堂西安大药房未央路店,重点就药品规范生产、购销渠道、入库验收、存放、特殊药品管理,对假劣药品、虚假广告、非法经营药品的案件查处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在随后召开座谈会上,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对《药品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工作汇报,并就《药品管理法》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分析和探讨。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区人民政府始终围绕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根本目标,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能,一手抓规范,一手抓整治,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全区药品市场总体比较规范,《药品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辖区内未发生药害事件,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监管力量薄弱,监管对象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行业仍存在安全隐患等。
    对下一步如何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常委会副主任张彩萍提出以下意见和要求:一是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我区更多的老百姓都能了解掌握《药品管理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识假、打假和维权意识。二是要继续加强对药品监管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自身素质,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三是要加强对药品从业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药品经营服务水平,逐步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及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规范他们依法售药和规范用药行为。四是要强化监管力度,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要从源头抓起,促使企业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增加先进设备,从而生产出质量合格的药品。五是要加强药品广告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药品及夸大药理疗效的广告行为,净化药品广告环境。六是药监、工商、卫生、物价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和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维护好我区药品市场经营秩序。
  会议最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杨军对区人大常委会对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视与支持表示感谢。同时,表示将及时解决执法检查组在调研、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执法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药品管理法》在我区的贯彻实施。
  检查组下一步将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提交9月下旬召开的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常委会将根据检查组和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审议意见,向区人民政府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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