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大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16-02-14 15:11 来源: 未央人大

西安市未央区人大机关内设机构

      根据《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办字〔2015〕63号),西安市未央区人大机关是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机构,承担区人民代表大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依法履行各项职权的服务保障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

    (二)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监督职权,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为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发挥监督职能,做好服务保障。

    (三)坚持和完善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做好与区委、区政府、区政协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

    (四)负责联系在我区的各级人大代表,健全联络机制和网络平台,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负责人大代表有关活动的组织工作。

     (五)组织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承办人事任免等工作事项。

     (六)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和服务;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决议、决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七)负责专门委员会执法检查、调查研究的协调保障工作,为人大代表视察、考察、调研及其重要活动做好组织服务工作。

       (八)受理人大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督办和协调处理信访案件,协助有关方面回应社会关切。

       (九)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

       (十)承办区人大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人民代表大会设法制、财政经济专门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设办公室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人事代表选举、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三个工作委员会。以上机构均为正处级建制,其中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设3个内设科室,各工作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均不设内设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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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西安市未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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