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未央区委办公室 西安市未央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规范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人大代表工委:
为规范我区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中共未央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未发〔2005〕25号)、《西安市未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常务委员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和代表工作机构工作的办法》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的管理
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是区人大常委会在街道的派出工作机构,接受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向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同级党工委领导。
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是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团和人民代表大会闭会后代表小组的专门工作机构,为代表团和代表小组活动提供各项服务保障。
二、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及主任的工作职责
(一)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职责
1、按照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年度重点工作,结合本街道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本街道人大代表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做好年度总结。
2、组织辖区代表联系选民,学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收集、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3、做好换届和年度区人民代表大会会前的准备工作,负责本代表团在会议期间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4、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每季度要协助代表活动小组组织代表活动一次。活动形式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因地制宜,形式多样。活动要把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听取街道办事处有关工作汇报;组织视察、检查和调查研究,开展代表个人持证视察,解决辖区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等作为主要内容。
5、组织和指导辖区内人大代表的培训,定期组织代表向选民述职,督促代表履行职责,并将代表履职情况报告区人大常委会。
6、联系辖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承办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反映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督促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7、邀请区人大代表列席街道有关工作会议,听取代表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8、做好代表工作的信息报送和宣传报导工作,总结代表工作经验。
9、在区人大常委会和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下,承办辖区内人大代表的推选工作,负责组织和实施辖区内出缺区人大代表的补选工作。
10、办理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其主任会议和街道党工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的工作职责
1、负责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的全面工作。
2、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任务。
3、协助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分管街道部分工作。
三、要求
1、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要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全面抓好代表各项工作,积极支持办事处行政工作。
2、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在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党工委的领导,为促进地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努力工作。
3、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积极支持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保持人大专干的相对稳定,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主办单位:西安市未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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