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人大发〔2020〕11号
西安市未央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联系区级各部门的分工安排
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
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人大常委会“一办五委”与区级各部门联系分工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区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联系13个部门)
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纪委、区监委、区委政法委、区人武部、区委平安办、区委巡察办、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安未央分局、交警未央大队。
二、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联系15个部门)
区发改委(含统建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商务局、区投资合作局、区统计局、区工商联、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局、区金融业发展指导服务中心、区新经济发展中心、区“三区一项目”办公室、区直属资产管理运营公司、区税务局。
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联系15个部门)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信访局、区委统战部、区委政研室、区直机关工委、区委党校、区非公党建工委、区委老干局、区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委网信办、区目标考核办公室、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档案馆。
四、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联系15个部门)
区教育局、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区卫生和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科技和工信局、区委宣传部(含文明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文联、区红十字会、区计生协会。
五、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负责联系14个部门)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
六、区人大常委会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联系12个部门)
区农林水务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未央工业园管委会、未央湖管委会、大兴新区未央管委会、汉长安城特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未央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
西安市未央区人大常委会
2020年3月6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及各部门,区监委办公室,区法院办公室,区检察院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西安市未央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0年3月6日印发
主办单位:西安市未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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