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8日西安市未央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西安市未央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张继东同志因工作原因提出的辞去未央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接受张继东同志辞去未央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根据第五十条的规定,其未央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自行终止。
西安市未央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12月28日
主办单位:西安市未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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