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1日西安市未央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6年10月11日,西安市未央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唐本令同志因到达退休年龄提出的辞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接受唐本令同志辞去西安市未央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
西安市未央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10月11日
主办单位:西安市未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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